此刻,妳爸爸很快就要開口問我那句話了。這將是我們夫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,我希望自己全神貫注,記下每一個小細節。今晚稍早前,妳爸爸和我出去吃了一頓大餐,看表演,回到家的時候已經過了午夜。我們走到外面的院子裡,看天上那輪又大又圓的滿月。我對妳爸爸說我想跳舞,他消遣了我一句,然後我們相擁緩緩起舞。只見三十出頭的一對男女像孩子似的在月光下輕輕搖曳。夜晚的空氣透著一絲涼意,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冷。然後,妳爸爸問我:「妳想要個孩子嗎?」
此刻,妳爸爸和我結婚已經兩年了,住在艾里斯路。未來我們會搬走,離開那棟房子,而那時妳還很小,不會記得那棟房子,但我們會給妳看它的照片,告訴妳發生在那房子裡的故事。在往後的日子裡,我會迫不及待,盼望要告訴妳這天晚上的事──我開始懷了妳的這個晚上。但時機還沒到。最恰當的時機應該是妳準備好自己要有孩子的時候,可惜,此刻我就已經知道,妳這一生永遠不會有那個機會。
太早告訴妳是沒用的。在妳一生中,妳難得會耐得住性子,安安靜靜坐著聽我說這樣一個浪漫的故事。妳會說這種故事太蠢了。妳十二歲那年,有一天我們會聊起當年為什麼我會決定要懷孕生妳,妳發表了一段高論:
「妳們生我,根本就是想生個不用花錢的女傭。」說這話時妳會很生氣,邊說邊把吸塵器從壁櫥裡扯出來。
「是啊,妳真是太聰明了。」我會說。「十三年前我就未卜先知,算準今天地毯會需要打掃,生個小孩來使喚真是太方便太划算了。現在嘛,小姐,麻煩妳動作快點。」
妳會回答說:「要不是因為妳是我媽,這樣根本就是剝削勞工,犯法啊。」妳氣呼呼拉出電源線,插進牆壁的插座。
這一幕將會發生在貝爾蒙街的房子裡。在我有生之年,我將會親眼目睹陌生人住進我們這兩個家。妳出生兩、三年之後,妳爸爸和我將會賣掉第一間房子。妳離開人世之後,我將會賣掉第二間。到那個時候,我會和尼爾森搬進農場的房子裡,而妳爸爸將和那個我忘了叫什麼名字的女人一起生活。
我很清楚這個故事的結局。我一直在想個故事,一直在想這故事是怎麼開始的。那是好幾年前的事,外星飛行體出現在地球軌道上,奇怪的物體出現在地面上。對這些事,政府近乎絕口不提,而八卦小報則是天花亂墜報導了無數光怪陸離的消息。
- 作者:姜峯楠 (Ted Chiang)
- 譯者:陳宗琛
- 出版社:鸚鵡螺文化
- 出版日期:2017年02月13日
- 我的推薦指數:★★★★★
你一定自然而然把光線折射想成是一種因果關係。『光』線照射到水面是因,改變方向是果。不過費馬原理說:「『光』線行進的路線,是由最後的目的地來決定。」就像是『光』收到的戒律是:「你必用最少或最多的時間抵達你的目的地」。
這是一個很古老的物理哲學問題!!
一般的物理定律,都是基於某個因,才會推論出果,形成出一種原理。但費馬所提的這種變分原理,是先預設了一個目標,幾乎是一種目的論。
我們用擬人化的方式來想想... 『光』必須先知道目的地在哪裡,.... 不先決定目的地,所謂的最快路線根本不存在。....另外你必須知道這條路線上有甚麼東西,例如水面在哪裡,你才有辦法計算要花多少時間。
『光』必須先知道這些東西之後,才可以開始前進... 因為當『光』線沿著一條路開始前進之後,就不可以半途改變方向...
我忽然想通了。這個原理,就是這一點我一直想不通。
人類思考物理定律時,總是習慣從因果的角度來處理。....從順序或因果的角度來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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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過來,有些必須經歷一段時間之後才會出現。... 也就是說,當你從頭到尾觀整個事件,你就會發現事件有一個目標必須達成:極大值或極小值的目標。而且,你必須知道事件的起點和最終的結果,才能達成這個目標。
也就是說你必須知道事件的結果,整個事件才會開始 ~~~
每一種物理現象都有因果論和目的論的兩種解釋,…. 因果論 .... 目的論 ... 兩種同樣都站得住腳。
同樣的,每一次語言交流也有兩種可解釋,第一種,傳遞訊息。第二種,說完該說完的話。如果和別人交談的時候,早就知道現場會說些甚麼話,...為了讓他們看到的未來成為事實,他們必須把話說出來。
人真的有辦法預知未來嗎?
你預知的未來,是以已成事實的未來,不是可能的未來。....... 但如果.. 你不是那種聽天由命的人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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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意志的存在,意味著我們不可能知道未來。... 但...有沒有可能...因為值知道自己會那樣做,...所以..覺得自己應該按照自己預知的那樣採取行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