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13日 星期六

書摘:『精讀克里斯汀生』 ~ 什麼才是破壞式創新?


嚴選「破壞式創新」世界級權威大師11篇大塊文章
  • 作者:克雷頓.克里斯汀生 (Clayton M. Christensen)
  • 譯者:哈佛商業評論
  • 出版社: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
  • 出版日期:2016年06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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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    什麼才是破壞式創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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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「破壞」是指資源較少、規模較小的後進公司,後來卻能成功挑戰根深柢固的大型業者。破壞者一開始訴諸低階或未被滿足的消費者,然後才移往主流市場;破壞式創新能有發展機會,是因為從既有業者忽略的兩類市場起步:

Low-end foothold (低階立足點)
既有的成功業者聚焦在最挑剔(但通常也是利潤最高)的顧客,努力為他們改善產品或服務,以致超越了其他客層的需求或是忽略另一些顧客的需求,提供的產品超出其他一般客戶的要求水準。所以新進入者改提供「夠好」的產品,來成功的立足於現有市場。


New-market foothold (新市場立足點)
用相似的產品運用不同商業模式,瞄準這些被忽略的市場區隔,切入過去不存在的市場,把原先的非消費者變成消費者,甚至吸引了原消費者的注意。


    此時,既有業者忙於應付主流顧客的要求或追逐較高獲利商品,而未對此積極回應。

    只是通常立足同一低階市場的潛在破壞者不只一位,且往往實力相當;他們提供比既有業者簡單、方便或便宜的產品,促使既有業者往更高市場轉移。但在新立足點的新進業者,遲早也會面對相同新進者(或後進者) 的價格戰,而其中有些聰明者會開始改良產品,也往較高市場邁進,再次對決既有業者,此時破壞者已非昔日吳下阿蒙,既有業者也將真正面對最後的殊死戰。最後當主流客戶也開始大量採用新進業者的產品時,破壞就發生了。



    然而,破壞性創新通常的破壞基礎卻是在不同的商業模式上,所以破壞性創新是一段「由邊緣到主流」的商業模式發展過程。通常破壞者建立的商業模式,常與既有業者大不相同。不過破壞式創新不代表一定成功,而既有業者不投入破壞也不一定就會被破壞。

    既有業者在面對破壞發生時,可以持續投資再延續性創新的價值,或是持續強化和核心顧客的關係,也可以聚焦破壞創造出的市場。

    只是當新科技出線的頻率越來越短時,既有業者須要在延續與破壞間做出抉擇的機率也將愈來越多。這也是破壞式創新為何受到的市場注目的主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