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

Type I error OR Type II error


不吐不快


前幾天,聽著某個人說著別人多無知,
居然啥都不懂,卻指責別人,
還說,這樣的人明顯是犯了『Type II 錯誤』!!

只是,我內心的OS告訴我,
那 “你” 現在不是正明顯犯著『Type I 錯誤』嗎??
真討厭假借科學之名的人。
當我們用手指著別人時,大多數的指頭是指向自己。

只是,現在想想。
或許我卻在同時也落入了相同的 型一 陷阱中了吧。
哈~ 果然科學是公正的,
只是引用的人,心常是偏的罷了。 呵呵呵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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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看別人是怎麼說清楚、講明白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