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2月12日 星期二

書摘:『更快樂』

我(你)快樂嗎?
我們在追求美好人生的過程中,可以採取的兩種態度。快樂 OR 不快樂。就端視你的抉擇了 !?


  • Yoda: Always with you it cannot be done. Hear you nothing that I say? You must unlearn what you have learned.
  • Luke: All right, I’ll give it a try.
  • Yoda: No! Try not. Do. Or do not. There is no try…



我們活著的目的,都是為了得到快樂;
大家的生活方式雖然不盡相同,目標卻是一樣的 —
那就是快樂生活!!!!
更快樂:哈佛最受歡迎的一堂課
  • 作者:塔爾.班夏哈 (Tal Ben-Shahar)
  • 譯者:譚家瑜
  • 出版社:天下雜誌
  • 出版日期:2012年01月10日
  • 我的推薦指數:★★★★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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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人的一生難免都要忍受一些煎熬,在追求快樂人生的過程裡所面臨的諸多內外障礙,也無法單靠閱讀一本書而順利跨越。不過,進一步了解快樂的本質,並且懂得應用某些概念,還是能幫助大多數人活得更快樂。這也就是本書的宗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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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問世間『快樂』是何物 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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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種人生態度
為了將來的收穫,寧可犧牲眼前享受的「拼命三郎」
【故事】
小明從小被教育要上學拿高分,前途才有保障
… 一路這樣到了大學
畢業後,又告訴自己要在建立和穩定個人事業以前,要委屈一下自己…
… 一路這樣爬上的公司的頂峰…
但其實他不快樂…


    工作傑出的人並非就是拼命三郎。有些人把大部分的時間,貢獻給學業、事業卻過得很快樂。兩者的差別是:拼命三郎無法享受他們所做的事,老以為達到某個目標就能得到快樂。之所以有這麼多的拼命三郎,是因為我們的文化強調競爭觀念。社會不獎勵過程,只重結果。

    因此,拼命三郎只會獲得「解脫」;因為將快樂視為某段旅程的終點,一旦抵達這個有界限的定點,便意味著旅程的結束,也因此只會換來不滿與挫折。所以這是一種負面的快樂、一種只會獲得短暫快樂的人生。


先蒙其利,後蒙其害的「享樂主義」
    這樣的人以為工作是痛苦的,享樂是快樂的。所以只追求逸樂而逃避痛苦。以為幸福人生,可以簡化一連串的享樂經驗。所以冠冕堂皇地從事能立即享受的活動。直到新鮮感消失,才會投入下一個目標。不論對事情、感情、友情等都是相同作法。

【研究】
一個人最快樂的時刻,往往發生在他自願努力完成某樣艱難而有意義的工作,將身心能力擴展到極限


無法享受當下,也沒有未來目標的「虛無主義」
    以為追求目標和及時行樂是相衝突的。所以以為無論怎麼做都不會快樂。因此放棄追求快樂、覺得人生毫無意義的人。一種只活在過去的人生態度。



知道現在從事的趣味活動,將來會讓自己產生滿足感的快樂開朗型
    懂得享受追求重要目標的過程,才能長期保持快樂。但只是單純地期待「永遠」快樂,則只會導致失敗和失望。由於一般而言,現在的利益可能和未來的利益有所衝突,所以為了增加來日的收穫,偶而犧牲一下眼前的利益是值得的。因此我們必須有所取捨,但大部分狀況是可以兼顧的。
    關鍵是要記住:做這些事的目的是為了能從事兼顧現在和未來利益的活動。而偶而享樂一番也是有好處的,因為能增添我們的活力。

【生活實例:為考試K書】
認真學習的學生,雖然犧牲了部分玩樂的時間,但在目前得到的好處是發現新概念,將來的好處則是將那些概念應用到工作上。



其實,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兼有以上四種人生態度,只是排列組合的順序與程度不同而已。但顯然我們應該試著讓自己成為快樂開朗型前進,將追求快樂當作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,將「活得更快樂」列為終生努力的目標。終生努力的目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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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的定義能從生活中體會到樂趣(現在的好處)意義(將來的好處)的一種感受

    為何我們要得到真正的快樂?答案很簡單,追求快樂是人類的天性。快樂的人擁有較好的人際關係,也比較有幹勁,並且通常比較成功。雖然快樂的人也會有情緒高低起伏,但大體都能抱著正面心態。所以我們不必不切實際的期望,時時刻刻處於情緒高昂或永遠正面,這樣只會換來失望感與無力感。但要努力體驗正面情緒,把 『快樂』 看成目標的本身,是人生的最高目標。
    而我們要追求的真正的快樂,就是要找到對自己生活中有樂趣和意義的事情(生活目標)。並努力去實踐這些事情,這樣我們就會獲得真正的快樂。

何謂意義??
    有意義的生活,通常是指我們對生活懷抱某種使命感,為自己建立了一些有意義的生活目標。這些目標,是自己真正重視的,而非追尋符合社會標準和大眾期望的。有些人把名列前茅或坐擁豪宅當成生活目標,卻依然感到空虛。要過有意義的生活,必須自行創造最重要的目標。當我們真的有了使命感以後,往往會覺得自己找到了人生志業。

    不過在思考何種生活對我們最有意義時,也必須考慮我們具有那些潛能、如何才能發揮所長,要更為務實的面對真正的自我。充分運用我們的天才,才能獲得真正令人滿足的快樂。但這不是說,有領袖的才能,就是當上總統才會快樂。那些只是個人潛力的外在表徵。只要能打心底認為自己正在從事的事最能夠挑戰自我,不論從事何種職業,那都會獲得滿足感。
尋找樂趣!!
    只懂尋求樂趣,無法得到快樂。一味追求使命感,也得不到快樂。想要擁有幸福生活,便必需同時滿足追求生活樂趣與生活意義。最簡單的方式是提醒自己對大大小小的趣事都要心存感激。這種感謝的方式本身就是很有意義和樂趣。

    只是要記得雖然都喜歡從不同活動中尋找或大或小的意義。不過一項活動使我們覺得有意義、有樂趣,並不表示常做那件事就能讓我們製造快樂。例如:若看電影能讓我們感到快樂,可是若每天持續看4小時,可能還是會感到乏味。只有要適度地為每項活動分配適量的時間,才能創造高品質的樂趣。



    增進快樂的最好方法,就是嘗試與犯錯。問問自己怎樣才能活得快樂?我現在做的事情對我有意義嗎??我們應該認真聽從我們的心(感情)與我們的腦(理智)的指示。並且了解到有意義的小事比無意義的大事更有價值。一個基於正當理由為自己的興趣與工作意義而從事金融業的人,可能是比一個不具正當理由而渾渾噩噩當神職人員者,更為高尚。
    要知道創造財富並沒有不對,因為經濟穩定能給我們自由的選擇生活的空間。不過,財富本身並沒有價值,並不會創造出生活的意義。我們可以從研究中發現,許多已開發國家的人民變富有了,但快樂程度卻下降。有些人一旦獲得了物質財富,竟然比追求財富時期更苦悶。財富只是滿足了基本生活需要後多餘的錢財,只是達成某個目的的手段。然而,我們往往分不清手段和目的,為財富(手段)來犧牲快樂(目的)
    除了物質標準外,我們還可以將正面感受看成收入,負面情緒視為支出。當我們長期的負面感受都超過正面情緒時,就會陷入長期的憂鬱狀態變成情緒破產。當個人情緒破產的情況增加,整個社會也會面臨情緒破產。讓我們都陷入心理匱乏狀態。進而製造了很多社會問題,包括吸毒、酗酒或宗教熱 (小編:台灣近年來非常興盛。目的除了過去我們常知的追求來世的幸福生活;近年來,還有人透過宗教想要找到今生的快樂與問題或煩惱的解脫。老實說,真的是很不可思議的行為)。也因此,我們要為自己創造出有意義的快樂生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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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的方法設定自己快樂生活的「目標」

    設定目標是擁有快樂生活不可或缺的條件。有目標者成功機率大於無目標者。設定目標就是寫下文字承諾(包括期限、標準,具體成果),是向自己和他人傳達我們有能力跨越某些障礙的信念。這樣雖不能保證成功,但卻能提高成功的可能性。因此為了得到快樂,我們應該先找到某些兼具樂趣和意義的目標,然後再去追求那些目標。
    然而,在設定目標前,我們要先了解目標與過程、終點與旅程間的正確關係,這樣目標才能帶領我們步入更高的快樂境界。因為根據研究,不論完成目標或無法完成目標所帶來的滿足和失望的感覺,通常都會很快消失。

目標應當扮演的角色??
    讓人毫無牽掛地享受當下。假設沒有確定的目標便踏上旅程,這趟旅程將不會有樂趣,因為時時擔心走錯路,而無法享受過程的風景,更容易發生進退兩難的情況。
不是「完成」目標,而是「擁有」目標!!
    這樣才能努力追求目標的過程,而不是結果,這樣才能擁有快樂和正面情緒。目標是手段不是目的。要持續擁有快樂,就需要改變我們對目標的期許。當追求目標的過程能讓我們愉快,那每一步都會增強快樂的感受。達到目標只能帶給我們一時的快感,追求目標的過程卻能讓我們體會生存的價值。尤其是那些可以讓我們得到成長、貢獻所長的目標。

【小故事】
    Robert M. Pirsig 在 Zen and the Art of Motocycle Maintenance 一書中,描述他和一群老僧結伴爬喜馬拉雅山,雖然他是最年輕力壯的,但卻爬的最吃力且唯一沒爬上頂峰。
    他在登山過程中一心只想著完成攻頂目標,卻被綿延不盡的山路打倒,不僅無法享受登山的樂趣,也喪失前進的慾望和體力。老僧們雖然也想完成登頂壯舉,但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繼續往前走,而不是把登頂當成最重要的目標。他們知道自己方向是正確的,所以能夠全神貫直注地享受每個步伐的節奏,沒有被走不完的山路擊退。


    一個人在設定滿足自我的目標時,先得確定這些目標是自己想要選擇,不是別人強迫的;採取這些目標是為了表現自我,而不是引人注目。是我們真的覺得這些目標很有趣、很重要而且真的想這麼做。也就是滿足我們內在的利益,而非外在因素(如獲得社經地位而引人注目)。
    當然這些是困難的,因為要具備自我認知,並抗拒社會壓力。大多數的選擇同時授內、外在因素的牽絆。不過,一個為取悅家人而攻讀律師的人在伸張正義之際也會產生成就感;一個為熱情而攻讀法律的人在看到成功律師享有的地位時,也不可能無動於衷。問題在於:做出選擇時,考慮內、外因素誰輕誰重。
    要想獲得真正的快樂,就必須分清楚「想做的事」和「該做的事」。提升快樂程度的一個方法是:減少該做的事,增加想做的事。這不是說要擺脫該做的事,而是減少花在該做的事的時間,並增加想做的事。人生苦短,在選擇人生道路時,你一定要認清自己能做的事,並從中挑出想做的事。最後再將焦點放在最想做的事,然後去完成它們。活用時間,而非消磨時間。這樣你才有機會獲得對你而言真正的快樂。